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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新浪声明:所有会议实录均为现场速记整理,未经演讲者审阅,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责任编辑:谢长杉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4日电 第20届巴菲特慈善午餐拍卖近日落下帷幕,90后波场TRON创始人孙宇晨以456.7888万美元(约合3153万人民币)的竞拍价格,成为此次竞拍中最后的胜利者。
其中,备受关注的是对拟上市企业的盈利要求能否打破?一家大型上市券商投行人士认为,《证券法》中对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的判断,需要重新作出合理的判断和界定。讨论六大上市标准近期市场上关于科创板的各种传言较为多,主要集中在科创板企业的上市条件和标准。记者获悉,监管部门召集了部分券商就关于科创板的制度设计安排进行了小范围的沟通。
对于用违法犯罪所得打赏的行为是否有效?吴立志认为,想要追回这些财产只能通过民法上的合同无效或撤销和刑法第六十四条违法所得的处理两种方法。从民法上讲,这肯定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所以不能撤销合同。虽然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建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行为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直播打赏行为是在女主播的诱惑诱导的作用下发生的,而且一般女主播只会和打赏财物较多的粉丝聊天,这更使得行为人加大打赏力度,而对于这种因诱惑打赏的行为并不是产生错误认识而采取的行为,行为人有充分认识,而且其目的也是比较明确的,所以这是自愿的行为。民法对于这种自愿行为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所以对于这种打赏行为,民法上无法对其进行规制。”吴立志称。
上述投行高管进一步表示,监管部门倾向于要求能上科创板的企业是细分行业龙头,是在国内当前制度框架内难以上市的“隐形冠军”。据了解,具体而言,监管部门初步要求,科创板的上市企业必须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只是模式创新或商业模式能否成立尚未可知的企业,上市风险很大,这类企业并不欢迎;对于一些只是应用了时髦技术的创业企业也不适合科创板上市,比如无人机送外卖类的创业企业;有些企业主要采用噱头成分过大的技术,比如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尚未成型,也不太适合科创板。
对于《孤独是生命的繁华》责编“市场决定论”的说法,杨庆祥表示认同,“商业时代,这样的标题制作其实是大势所趋,我们并不需要太过于紧张。”不过,在他看来,图书的内容还是最主要的,“我们应该有点游戏精神,不一定起一个很另类的标题就会对作品产生什么误导。如果你认真读过书中的内容,就会知道它要表达的意思。内容还是最主要的,对于这种标题,我们无需担心太多,它并不会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
银河证券相关负责人建议,能上科创板的企业应当满足上述条件,不过在具体规则层面,需要在深入总结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践经验前提下,根据科技创新类行业的特点进行调整。比如,对于“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的判断,应当充分考量科技创新行业人力成本高、研发投入大、盈利周期长等问题,再作出合理界定。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制度激励和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引导真金白银流入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领域。